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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收公平与全国统一大市场

【作者】
李建军 吴周易 赵 薇 李 超
【单位】
李建军,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教授,611130;
吴周易,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611130;
赵 薇(通讯作者),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611130;
李 超,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611130。
【摘要】

税制公平统一是健全现代财税体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本文借助国地税合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利用2016—2020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2014—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和双重差分识别方法,研究了税收执法统一对企业税收公平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综合影响。结果表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通过“征管规范”和“纳税遵从”效应,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偏离度,产生了税收公平效应。该效应在政府干预较强、财政治理水平较低、财政压力和税收征管强度与一般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更为明显。进一步研究发现,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非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了企业跨区域采购和资本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从而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并最终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研究结论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
税收征管 税收公平 全国统一大市场